17

2026.06

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直通航”)就“伴随式航油加注保障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21层

二、招标项目名称:伴随式航油加注保障服务项目采购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项目情况:

3.1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伴随式航油加注保障服务,签订3年期框架合同。

序号

采购内容

拟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人民币)

1

航空器加注油车保障服务

(罐体容积≥10m3)

约6辆,具体数量以招标人需求

(投标人需有不低于7辆车)

800元/辆/天

2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与车辆匹配的若干名

(投标人需有不低于6人)

500元/人/天

3

危险货物押运员

与车辆匹配的若干名

(投标人需有不低于6人)

300元/人/天

4

临时租赁航空器加注油车保障服务

(罐体容积≥10m3)

800元/辆/天

注:

3.1.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3.1.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考虑到危化品从业合规成本有递增趋势,甲乙双方在每个年度可进行一次有限调价,在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范围内,调价幅度不能超过±2%,并签订补充协议。

3.1.3临时租赁,是指由于任务增量、开设新作业点等原因,经双方沟通协商产生的租赁行为,通常单次租赁时长不超过31天(含)。

3.2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航油加注车租赁、驾驶员、押运员配备,航油运输、航空器现场加注

按招标人指定地点执行。(国内)

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3投标人应保证车辆具备所有相关的运营资质及上路要求(如特种车辆准行证或全国各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准行证)。

4.4投标人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4.5投标人自身需运营最少7辆容积≥10m3伴随式航油保障车辆以满足我司业务需求。

4.6投标人需提供持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少于6人,押运员不得少于6人)

4.7投标人需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渠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挂靠,人员及航油保障车应为自运营。

五、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报名表及营业执照(详见附件,需加盖公章)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投标报名,发送至wuhanlin@cohc.citic,并注明“伴随式航油加注保障服务采购服务项目”。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统一时间回复报名邮件,并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5日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递交投标书

递交投标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海直通航2103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北京时间17: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北京时间14:30

开标地点: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八、本项目招标联系人:

联系人:吴翰麟        联系电话:18321706535

邮箱:wuhanlin@cohc.citic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