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
二、招标项目名称:中信海直东方通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
三、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那等村
四、招标内容
中信海直东方通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的设备供货、施工安装等相关工作。
五、招标控制价:2,299,575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拟投机场助航灯光产品须具有民航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民航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拟开展本项目施工及安装的单位须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此资质的,应委托具备此资质的单位施工安装)。
2、同一品牌只接收一家投标单位,若生产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和生产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3、业绩要求:对于拟投的品牌助航灯光产品,需提供至少一个相同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2、时间:2017年12月 28 日-2018年1月4 日 9:00-16:30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 11 日(星期四 )15:00
2、开标时间:2018年1月11 日(星期四 )15:00
3、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迁建指挥部(通过快递方式寄出的,需考虑预留途中时间,以我公司收件时间为准。)
九、本项目招标联系人:江筱芳
电话:0755-26971945-86377
邮箱:jiangxiaofang@cohc.citic
附件:投标报名表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