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编号:2015-042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在上海市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15年10月16日发送各位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2名。严宁董事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授权董事长毕为代为行使表决权;刘敬桢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副董事长马雷代为行使表决权;赵宏剑董事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副董事长金晓剑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毕为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将部分外币长期借款币种变更为人民币的议案。
为减少汇率变动影响,调整公司资金贷款结构,公司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的外币长期借款中期限较长、利率较高、金额较大的4笔贷款币种变更为人民币,变更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37亿元,利率为5年期基准利率上浮2.5%。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变更金额占公司外币长期借款总额的53%,将有利于降低未来人民币汇率变化风险,币种变更后所增加的部分利息支出对公司经营影响不大。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